紹興市柯橋區建設集團有限公司2018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區城投集團概況
(一)主要職能
與區城投集團合署辦公的紹興市柯橋區政府投資項目建設管理中心是2008年4月根據《中共紹興縣委辦公室、紹興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政府投資項目實行代建制的意見》(縣委辦[2007]36號)文件精神,為規范政府投資項目管理,提高投資績效而成立的正科(局)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主要職能:
1.受區政府委托,負責總投資額在100萬元以上(含100萬元)的非經營性基本建設投資項目【鎮(街道)及區屬國有投資公司投資建設項目和水利項目除外】
2.區政府指定的其他政府投資項目的建設與管理。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從預算單位構成看,區城投集團部門預算包括:區政府項目建設管理中心及區中心城綜合服務中心2家單位預算。
二、區城投集團2018年部門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一)關于區城投集團2017年收支預算情況的總體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區城投集團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專戶資金收入、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上級補助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上年結轉;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公共安全支出、社會保障就業支出等。區城投集團2018年收支總預算1150.91萬元。
(二)關于區城投集團2018年收入預算情況說明
區城投集團2018年收入預算1150.91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868.74萬元,占75.48%;其他收入282.17萬元,占24.52%。
(三)關于區城投集團2018年支出預算情況說明
區城投集團2018年支出預算為1150.91萬元。
1.按支出功能分類,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868.74萬元,其他支出282.17萬元。
2.按支出用途分類:包括:人員經費支出1081.75萬元,公用支出69.16萬元。
(四)關于區城投集團2018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的總體說明
區城投集團2018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868.74萬元。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868.74萬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868.74萬。
(五)關于區城投集團2018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1. 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區城投集團2018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868.74萬元,比2017年執行數減少34.77萬元,主要原因是區政府投資項目建設管理中心2018年比2017年減少3名事業編制在職人員。
2. 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868.74萬元,占100%
3. 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類)行政運行(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事務46.18萬元,主要用于區政府項目建設管理中心事業人員養老保險繳費支出。
(2)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類)行政運行(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事務18.54萬元,主要用于區政府項目建設管理中心事業人員職業年金繳費支出。
(3)城鄉社區管理事務(類)行政運行(款)工程建設管理(項)事務728.74萬元,主要用于區政府項目建設管理中心事業及編外人員工資福利、物業管理、公共交通費、日常公用等方面的基本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事務75.28萬元,主要用于區政府項目建設管理中心事業人員住房公積金支出。
(六)關于區城投集團2018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區城投集團2018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868.74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802.44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障繳費、績效工資、其他工資福利支出、伙食費補助、住房公積金、獎勵金等。
公用經費66.30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物業管理費、公務接待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
(七)關于區城投集團2018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區城投集團2018年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八)關于區城投集團2018年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1、因公出國(境)費用:根據區外僑辦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計劃和實際工作需要,將臨時追加安排。2018年無預算安排。
2、公務接待費:2018年安排公務接待費預算10萬元。比上年執行數增長100%,(2017年執行數為0元)主要安排用于日常公務接待,為進一步貫徹中央“八項規定”、“六項禁令”精神,本著勤儉節約的原則,本部門在實際工作中會盡量按照上年公務接待執行。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
2018年安排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預算6萬元,比上年預算數減少50%,區政府投資項目建設管理中心本級及直屬1家事業單位共有借用公務用車1輛,本年計劃無新增車輛。主要原因是借用車輛減少,屆時將根據區級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實施意見進行調整。
(九)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 機關運行經費
2018年區城投集團下屬區建管中心(全額)、區中心城綜合服務中心(自收自支)等2家事業單位的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0萬元。
2. 政府采購情況
2018年區城投集團各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0萬元。
3. 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區城投集團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0輛,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0臺。
2018年部門預算安排購置車輛0輛、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0臺。
4.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18年區城投集團無專項公用類和發展建設類項目,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0萬元。
三、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本級財政部門當年撥付的財政預算資金,包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2.其他收入:預算單位在“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專戶資金”、“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項收入(含上級補助收入和附屬單位繳款等收入)。
3.基本支出:是預算單位為保障其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所發生的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4.城鄉社區管理事務(類)行政運行(款)工程建設管理(項):反映調控建設市場運行、擬定建設市場法規、實施建筑工程質量、安全、工程勘察設計監管等方面的支出。
5.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類)行政運行(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6.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類)行政運行(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實際繳納的職業年金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