紹興市柯橋區政府投資項目建設管理中心2019年部門預算
一、紹興市柯橋區政府投資項目建設管理中心概況
(一)主要職能
與區建設集團合署辦公的紹興市柯橋區政府投資項目建設管理中心是2008年4月根據《中共紹興縣委辦公室、紹興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政府投資項目實行代建制的意見》(縣委辦[2007]36號)文件精神,為規范政府投資項目管理,提高投資績效而成立的正科(局)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主要職能:
1.受區政府委托,負責總投資額在100萬元以上(含100萬元)的非經營性基本建設投資項目(鎮(街道)及區屬國有投資公司投資建設項目和水利項目除外)
2.區政府指定的其他政府投資項目的建設與管理。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從預算單位構成看,政府投資項目建設管理中心部門預算包括:區政府項目建設管理中心本級預算。
二、政府投資項目建設管理中心2019年部門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一)關于政府投資項目建設管理中心2019年收支預算情況的總體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政府投資項目建設管理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專戶資金收入、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上級補助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上年結轉;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公共安全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等。政府投資項目建設管理中心2019年收支總預算776.63萬元。
(二)關于政府投資項目建設管理中心2019年收入預算情況說明
政府投資項目建設管理中心2019年收入預算776.63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776.63萬元,占100 %;政府性基金收入0萬元,占0%;專戶資金0萬元,占0%;上年結轉0萬元,占0%。
(三)關于政府投資項目建設管理中心2019年支出預算情況說明
政府投資項目建設管理中心2019年支出預算776.63萬元。
1.按支出功能分類,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776.63萬元。
2.按支出用途分類,包括人員支出682.64萬元,公用支出30.5萬元,物業管理費15.09萬元,經批準臨聘人員經費48.41萬元。
(四)關于政府投資項目建設管理中心2019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的總體說明
政府投資項目建設管理中心2019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776.63萬元。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776.63萬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萬元、上年結轉0萬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 0萬元、結轉下年0萬元。
(五)關于政府投資項目建設管理中心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1.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政府投資項目建設管理中心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776.63萬元,比2018年執行數減少126.05萬元,主要是臨聘人員減少4人,事業單位編制人員減少2人,2018年車輛改革減少公共用車支出。
2.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776.63萬元,占100%。
3.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事務41.93萬元,主要用于區政府項目建設管理中心事業人員養老保險繳費支出。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事務16.77萬元,主要用于區政府項目建設管理中心事業人員職業年金繳費支出。
(3)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21.08萬元,主要用于區政府項目建設管理中心事業人員醫療保險費支出
(4)城鄉社區管理事務(類)行政運行(款)工程建設管理(項)事務617.32萬元,主要用于區政府項目建設管理中心事業及編外人員工資福利、物業管理、公共交通費、日常經費等方面的基本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類)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事務64.73萬元,主要用于區政府項目建設管理中心事業人員住房公積金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和改革支出(款購房補貼(項)事務14.79萬元主要用于政府項目建設管理中心事業人員購房補貼支出。
(六)關于政府投資項目建設管理中心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政府投資項目建設管理中心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776.63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731.04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障繳費、績效工資、其他工資福利支出、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購房補貼、經批準臨聘人員經費等。
公用經費45.59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手續費、郵電費、差旅費、維修(護)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勞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七)關于政府投資項目建設管理中心2019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政府投資項目建設管理中心2019年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八)關于政府投資項目建設管理中心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1.因公出國(境)費用:根據區府辦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計劃和實際工作需要,將臨時追加安排。上年預算安排0萬元。
2.公務接待費:2019年安排公務接待費預算0萬元,與上年數持平。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2019年安排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預算0萬元,比上年執行數下降100%。其中,公務用車購置支出0萬元(含購置稅等附加費用),主要用于經批準購置的0輛公務用車;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0萬元。
(九)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機關運行經費
2019年政府投資項目建設管理中心本級的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0萬元。
2.政府采購情況
2019年政府投資項目建設管理中心各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0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
3.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政府投資項目建設管理中心所屬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0輛,其中,一般執法執勤用車0輛、行政執法專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其他用車0輛。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0臺(套)。
2019年部門預算安排購置車輛 輛、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0臺(套)。
4.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19年政府投資項目建設管理中心專項公用類和發展建設類項目均實行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0萬元。
三、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本級財政部門當年撥付的財政預算資金,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2.專戶資金:教育收費作為本部門的事業收入,納入財政專戶管理的資金。
3.事業收入: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不含專戶資金收入。
4.事業單位經營收入: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預算單位在“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專戶資金”、“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項收入(含上級補助收入和附屬單位繳款等收入)。
6.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預計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專戶資金”、“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結轉”等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彌補本年收支缺口的資金。
7.上年結轉: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8.基本支出:是預算單位為保障其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所發生的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項目支出:是預算單位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10.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1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職業年金支出。
12.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事業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退休人員待遇的醫療經費。
13.城鄉社區管理事務(類)行政運行(款)工程建設管理(項):反映調控建設市場運行、擬定建設市場法規、實施建筑工程質量、安全、工程勘察涉及監管等方面的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類)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住房公積金: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15.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和改革支出(款)購房補貼(項):反映按房改政策規定,行政事業單位向符合條件職工(含離退休人員)、軍隊(含武警)向轉役復員離退休人員發放的用于購買住房的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