紹興市公共交通集團柯橋有限公司關于落實區濱海公交客運站項目竣工決算審計意見的整改情況公示
按照紹興市柯橋區審計局的審計意見要求,我單位高度重視,認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精心落實整改工作,針對審計中反饋的問題,逐條進行了梳理和整改,具體情況如下:
一、未按規定履行基本建設程序
1.未在開工前領取施工許可證。針對未在開工前領取施工許可證的問題,今后,我公司將嚴格執行項目基本建設程序,對于必須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的建筑工程未取得施工許可證的,一律不得提前開工。
2.未及時完成財務竣工決算編制。濱海公交客運站項目財務決算已于2019年4月28日完成,《關于濱海公交客運站項目竣工財務決算的審計報告》(浙中興會審[2019]222號)。
今后我們將加強管理,嚴格按照政府投資項目規定,及時完成財務決算報告。
二、項目管理不規范
1.工程變更聯系單簽證不及時。
針對上述情況,我公司將加強工程變更管理,嚴格規范聯系單變更,及時簽證,并制定了《關于進一步規范工程變更管理的實施意見(試行)》的制度,不斷加強工程的精細化設計和科學化管理。
三、項目績效未達預期
1.投資控制不嚴謹。
未及時調整概算有效做到“三控”。
針對該情況,我公司將加強對工程造價的控制,杜絕“三超”現象發生,對投資項目概算做到靜態控制、動態管理。
2.財務管理不到位。
(1)未按約定支付工程進度款。
針對以上情況,我公司將加強對后續工程款支付的管理、審核,確保項目工程款按合同及招標文件約定,及時支付工程款,做到不超前支付、不延遲支付。
(2)未按約定收付履約保證金。
今后,針對工程驗收合格并及時提交合格決算資料的,我們將按施工合同有關規定及時退還履約保證金,且已制定了《關于進一步規范合同履約保證金管理實的意見(試行)》,并嚴格按照制度執行。
(3)未按規定單獨建賬、單獨核算。
濱海公交客運站項目始建初期,2013年8月15日紹興市公共交通集團柯橋有限公司剛成立,財務賬套設置還未到位,該項目建設時也未單獨建帳。今后,我們將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執行,對工程建設項目單獨建立基建帳,并單獨核算。
3.施工圖設計不到位。
針對該情況,我公司將加大對工程的精細化設計和科學化管理,加強對工程設計的管理力度,在圖紙設計階段,不斷增強設計的科學性、合理性。
4.后續管理不到位,未按合同約定收取水電費。
目前,水電費已按合同金額收回。今后,我們將落實專人負責出租房屋水電費的收繳,做到月結月清。
我單位將立足長遠長效,鞏固提高整改成果,繼續承擔好工程建設職責,堅持把制度和規范挺在前面,把整改內容融入日常工作之中,舉一反三,善始善終把整改工作抓好做實,以實實在在的整改成效推進公司各項工作。
紹興市公共交通集團柯橋有限公司
2019年9月28日